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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发现难以克服在先相同近似商标的障碍,于是启动对在先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撤三申请人递...
在商标撤三中,除因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提出被提出撤销外,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在商标撤三答辩中,证明被申请撤三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情况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
商标撤三中的“三年”,是指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撤三申请人于2018年06月...
商标撤三中所谓的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破产清算,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